【23條立法】罪名刑罰一文看清 參與受禁組織活動可囚14年
政治
發布時間: 2024/03/08 12:10
最後更新: 2024/03/08 12:42
《基本法》23條草案今天刊憲,共212頁,各項罪行刑罰如下:
叛國
(1)叛國 | 可判囚終身 |
(2)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 | 可判囚14年 |
(3)披露他人犯叛國 | 可判囚14年 |
(4)非法操練 | 可判囚7年 |
叛亂
(1)叛亂 | 可囚終身 |
(2)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 | 可囚終身 |
(3)協助中國武裝力量成員放棄職責或擅離職守 | 可囚7年(如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,加刑可至囚10年) |
(4)煽惑公職人員離叛 | 可判監7年(如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,加刑可至囚10年) |
(5)煽惑中央駐港機構人員離叛 | 可判監7年(如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,加形可至囚10年) |
(6)意圖犯罪而管有煽惑性質文件或物品 | 可判監3年 |
煽動意圖相關罪行
煽動意圖 | 可判囚7或10年(視乎是否涉境外勢力) |
管有煽動意圖刊物 | 可判囚3年 |
國家秘密罪行
(1)非法獲取國家秘密 | 可判囚5年 |
(2)非法管有國家秘密 | 可判囚3年 |
(3)非法在離開特區時管有國家秘密 | 可判囚7年 |
(4)非法披露國家秘密 | 可判囚10年 |
(5)非法披露因間諜活動所得的資料等 | 可判囚10年 |
(6)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等 | 可判囚5年,如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,加刑至可被判囚7年 |
間諜罪
(1)間諜活動 | 可判囚20年 |
(2)沒有合法權限下進入禁地等 | 可判囚2年 |
(3)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或接受其利益 | 可判囚14年 |
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活動
(1)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 | 可判囚20年,如涉勾結境外勢力可處終身監禁 |
境外干預罪
(1)境外干預 | 可判囚14年 |
(2)參與受禁組織的活動 | 可被判罰款100萬元,監禁14年 |
(3)容許受禁組織在處所內集會 | 可被判罰款25萬元,監禁7年 |
(4)煽惑他人成為受禁組織成員等 | 可被判罰款25萬元,監禁7年 |
(5)為受禁組織牟取會費或援助 | 可被判罰款25萬元,監禁7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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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趙居逸